案件基本情况:
刘某因急需用钱,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获利500元。后该卡被用于接收电信诈骗资金,流入金额共计11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帮信罪对刘某刑事拘留。
辩护过程:
北京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在侦查阶段介入后,第一时间梳理了2025年新规关于“情节严重”的最新量化标准。新规明确,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需同时满足“3个以上账户”且“账户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而刘某仅出售1张银行卡,不符合“3个以上账户”的要求。赵律师向北京市大兴区公安机关提交了《撤案申请书》,指出刘某的行为未达到帮信罪立案标准,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判决结果:
北京市大兴区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意见,认为刘某涉案金额虽达11万元,但仅涉及1张银行卡,不符合新规“3个账户以上”的入罪标准,依法撤销案件,解除对刘某的强制措施。
案例评析:
本案是帮信罪入罪门槛辩护的典型案例。北京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准确把握2025年新规对“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出售本人账户需同时满足“3个账户”和“30万元资金”两个要件。对于小额单卡案件,新规明确防止打击范围过大,为辩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再次证明,在新规框架下,并非所有涉“两卡”行为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