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虚开发票罪律师赵飞全,为“无真实业务”虚开案被告人争取缓刑

2026-03-28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钟某,男,42岁,北京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期间,钟某为降低公司税负,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介绍,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接受多家空壳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86份,票面金额达人民币560万元。案发后,钟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根据2025年司法解释,虚开发票票面金额50万元以上即属“情节严重”,250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钟某涉案金额560万元,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辩护过程
钟某的家属在侦查阶段便委托了专业的虚开发票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钟某并详细阅卷。作为虚开发票罪律师,赵律师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及两高司法解释提出:第一,钟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根据最高检白皮书数据,2025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8%;第二,钟某在案发后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主动提供上游开票方线索,构成立功;第三,涉案虚开发票均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第四,钟某自愿认罪认罚。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退缴凭证、立功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钟某具有立功、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虚开发票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无真实业务虚开普通发票案件。专业的虚开发票罪律师赵飞全通过深挖立功情节,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成功为钟某争取到缓刑。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虚开发票罪“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为250万元以上,但通过有效辩护仍可争取缓刑。最高检白皮书指出,2025年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2737人,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是司法实践的重要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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