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赵某受雇于某诈骗团伙,负责接听被害人电话、核对合同信息,未参与策划、分赃。该团伙以虚构投资项目为名,签订投资合同,骗取 30 余名被害人资金共计 2800 万元。赵某参与作案 3 个月,获取固定工资 12 万元。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起公诉,赵某家属委托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辩护。
二、辩护过程
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结合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中 “共同犯罪区分主从、罪责刑相适应” 的原则,重点围绕从犯认定展开辩护。赵飞全作为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提交证据证明赵某系受雇佣的普通员工,仅从事辅助性工作,未参与犯意提起、资金支配及分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同时,赵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明显悔罪表现。结合最新司法实践,赵飞全律师请求法院认定赵某为从犯,并大幅减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的意见,认定赵某为从犯,综合其坦白、退赃等情节,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四、案例评析
共同合同诈骗案件中,主从犯认定直接决定量刑幅度。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作为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精准区分实行行为与辅助行为,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实现大幅轻判。此案提示,参与团伙合同诈骗,应委托专业的合同诈骗罪律师,准确界定自身角色,争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