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债型非法拘禁(涉案金额 120 万元)|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辩护获缓刑

2026-03-27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钟某,男,1985 年生,个体经营者。2025 年 3 月,因被害人陈某拖欠其货款 120 万元,多次催讨未果后,钟某纠集亲友刘某、黄某将陈某带至某商务酒店房间,以言语威胁、限制外出方式非法拘禁陈某近 18 小时,未实施殴打、侮辱行为。陈某趁工作人员送餐之机报警,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钟某等人。
公安机关认定钟某为索取合法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审查起诉。钟某家属委托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钟某、梳理全案证据,结合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宽严相济政策,提出核心辩护意见:
  1. 本案系索债型非法拘禁,主观为讨要合法债务,社会危害性显著低于典型勒索型拘禁;

  2. 钟某系初犯、偶犯,拘禁时长较短,无暴力、侮辱情节,主观恶性小;

  3. 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双方就债务达成新协议,矛盾已化解;

  4. 结合司法实践,对初犯、偶犯且取得谅解的索债型拘禁,可依法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定钟某构成非法拘禁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被害人谅解,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高发的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精准把握索债型拘禁的辩护要点,紧扣 “合法债务”“无暴力”“初犯、认罪认罚、谅解” 等从轻情节,结合最新司法政策,成功促成缓刑判决。此案警示:即便为合法债权,也不得采取非法拘禁方式维权;涉嫌非法拘禁罪,应及时委托专业的非法拘禁罪律师介入,最大化争取从宽处理。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186010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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