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寻衅滋事罪律师赵飞全,为酒后滋事案被告人争取缓刑

2026-03-27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钟某,男,31岁,公司职员。2023年11月某日凌晨,钟某酒后在某烧烤店与邻桌顾客因琐事发生口角,情绪失控下用啤酒瓶砸向对方,致被害人王某头部受伤。经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案发后,钟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辩护过程
钟某的家属在侦查阶段便委托了专业的寻衅滋事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钟某并详细阅卷。作为寻衅滋事罪律师,赵律师依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提出:第一,钟某系初犯、偶犯,酒后冲动行事,主观恶性较小;第二,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最高检白皮书数据,2025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8%;第三,钟某家属积极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5万元,取得王某书面谅解;第四,钟某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若被判处实刑将导致家庭困难。赵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赔偿协议、谅解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建议对钟某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钟某具有坦白、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酒后滋事型寻衅滋事案件。专业的寻衅滋事罪律师赵飞全准确把握司法解释中关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罚的规定,结合认罪认罚制度,成功为钟某争取到缓刑。根据最高检白皮书数据,2025年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9.9%,对从犯、初犯依法从宽处理的司法导向日益明确。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186010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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