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钟某,男,1982 年生,工程承包商。2025 年 3 月,因与发包方陈某就 120 万元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钟某以举报陈某工程偷工减料、向媒体曝光相威胁,逼迫陈某支付 150 万元 “补偿款”。陈某被迫支付 80 万元后报警,钟某被抓获。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移送审查起诉,钟某家属委托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结合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宽严相济政策,提出核心辩护意见:
本案源于真实工程纠纷,钟某具有合法债权基础,主观恶性低于典型勒索犯罪;
钟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未实施暴力、胁迫升级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可控;
结合司法实践,对事出有因、退赃谅解的数额特别巨大案件,可大幅从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定钟某构成敲诈勒索罪,综合其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 “事出有因” 型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精准把握 “合法债权基础”“初犯、认罪认罚、退赃谅解” 等关键从轻情节,结合最新司法政策,成功实现大幅轻判。此案警示:经济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举报、曝光相威胁索财将构成犯罪;涉嫌敲诈勒索罪,应及时委托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介入,最大化争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