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数额认定争议,律师质证与减额技巧

2026-03-21

一、案件基本情况

周某被指控多次实施抢夺,涉案总金额被认定为8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周某对部分金额的认定提出异议。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对涉案金额的认定发起挑战。赵飞全律师对每一笔指控的金额进行了逐一核对,发现其中一笔价值3万元的指控,仅凭被害人陈述认定,缺乏购买发票、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支持,且该物品系二手物品,其实际价值远低于被害人声称的购买价格。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数额核减法律意见书》,并申请对争议物品进行重新鉴定。最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证实该物品的实际价值仅为8000元,而非3万元。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争议金额予以核减,最终认定周某涉案总金额为5.8万元。在数额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展示了律师对“数额认定”的精准质证技巧。擅长抢夺罪的律师赵飞全,通过对每一笔指控的精细审查,成功发现了证据不足的部分,并通过申请重新鉴定,将涉案金额从“数额巨大”的边缘拉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这提醒我们,在抢夺罪案件中,对涉案金额的精确计算和有力质证,是影响量刑结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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