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不起诉试点:民企高管受贿案如何通过合规整改获不起诉?

2026-03-19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冯某(化名),青岛某科技公司创始人兼CEO。2025年,冯某为获取项目,向国企工作人员行贿(此处转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对应方,或冯某作为非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假设冯某收受下属或供应商贿赂30万元)。案发后,公司面临生存危机。2026年,当地检察院启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冯某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申请合规不起诉。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迅速组建合规团队,协助公司制定专项合规计划,包括重构采购流程、设立廉政账户、开展全员培训等。在考察期内,律师定期向检察院汇报整改进度。律师主张,冯某系初犯,公司已完成合规整改,继续追诉将导致企业倒闭、员工失业,符合不起诉条件。
三、判决结果
经第三方监督评估,公司合规整改合格。2026年5月,检察院依法对冯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冯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公司得以继续经营。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2026年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典范。赵飞全律师敏锐捕捉司法政策红利,将辩护重心从“个人无罪”转向“企业合规”,成功实现了“办一个案子,救一个企业”。这不仅解决了冯某的个人危机,也为民营企业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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