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销售金额认定争议,减档量刑案例

2026-03-19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张某(化名)在未取得相关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在租住的厂房内生产伪劣白酒,假冒某知名品牌,通过线下小卖部及朋友圈售卖,累计销售金额被公诉机关认定为28万元(属“数额巨大”)。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辩护人,核心诉求是争取减档量刑,避免重刑。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重点围绕“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认定”展开辩护:1. 核查张某的销售台账、收款记录,发现公诉机关将未实际成交的订单金额计入销售总额,存在计算错误;2. 提交鉴定报告,证实涉案白酒虽为伪劣产品,但未造成人身损害,社会危害性较小;3. 强调张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从轻处罚情节;4. 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论证销售金额应核减至19万元(属“数额较大”)。

三、判决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核减销售金额,认定张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未适用缓刑。

四、案例评析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销售金额的认定,这也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的关键。赵飞全律师通过细致核查销售记录,纠正了公诉机关的金额计算错误,成功将量刑档位从“数额巨大”降至“数额较大”,体现了专业辩护的价值。实践中,销售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律师的精准质证的和证据梳理,能有效为当事人争取更轻的刑罚,同时结合退赃、认罪等情节,进一步降低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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