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6)X 检刑不诉第 0XX 号
2025 年 8 月,吴某(化名)系某公司职员,为个人欣赏,从网络下载淫秽视频 45 部,存储于个人网盘,未对外分享、传播,未向他人收取费用,无任何牟利行为。后因网盘账号被盗,视频被他人转发,案发后,侦查机关以吴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吴某家属委托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围绕吴某主观目的、客观行为、社会危害性、情节轻重等方面展开辩护,主张吴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法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向检察机关提交《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听证会上发表专业辩护词。
尊敬的检察官:受本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家属委托,我作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依法参与本案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活动。辩护人认为,吴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十三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辩护意见如下:第一,吴某无传播及牟利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本罪构成要件。吴某下载淫秽视频仅为个人欣赏,无对外分享、传播的意图,更无“以牟利为目的” 的主观故意,未实施任何售卖、推广、收费等牟利行为,完全不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第二,吴某无传播淫秽物品的客观行为,视频泄露系意外事件。吴某仅将视频存储于个人网盘,设置私密权限,未对外分享、传播,未提供网盘账号、密码给他人,未发布任何分享链接,无任何传播行为。视频泄露系因网盘账号被盗,被他人恶意转发,属于意外事件,并非吴某主动或放任传播,客观上无传播行为。 第三,吴某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小,情节显著轻微。吴某仅为个人欣赏存储淫秽视频,未向社会公众传播,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涉案视频 45 部,仅存储未传播,未实际扩散,无社会危害性;吴某无任何牟利行为,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情节显著轻微。 第四,吴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彻底。吴某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此次系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个人存储不违法,误入歧途;案发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深刻认识自身行为违法性,悔罪态度诚恳,无再犯可能性。
综上,辩护人认为,吴某无传播及牟利的主观故意,无传播的客观行为,视频泄露系意外事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之规定,吴某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恳请贵院依法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为吴某仅为个人欣赏存储淫秽视频,无传播及牟利行为,视频泄露系意外事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2026 年 1 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对吴某不起诉,案件终结,吴某无刑事犯罪记录。
本案是 2026 年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的典型案例,核心辩护逻辑在于区分个人存储与传播行为,明确无传播、无牟利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认为是犯罪。司法实践中,个人存储淫秽物品、未传播、未牟利的行为,因无社会危害性,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此类案件是法定不起诉的典型情形。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时,需重点审查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个人欣赏)、客观行为(是否传播、牟利)、泄露原因(是否意外)及社会危害性(是否扩散、造成影响),明确个人存储与传播行为的界限,依法主张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推动检察机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凭借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精准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法定不起诉决定,彻底终结案件,充分体现了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为同类个人存储类涉黄案件辩护提供了权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