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YF刑初〔2026〕010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某网络赌博团伙非法运营网络赌博平台,累计非法获利400余万元,为洗白巨额非法资金,团伙将部分赌博赃款用于投资短线理财,产生犯罪所得收益30万余元。该团伙为规避侦查,不想直接接触洗白渠道,通过中间人介绍的方式寻找资金处理人员。被告人徐某日常混迹网络社交平台,认识部分资金周转人员,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他人邀约居间搭桥,协助对接洗白渠道,促成该30万元犯罪收益的转账洗白交易。
整个过程中,徐某仅起到居间介绍、牵线搭桥的作用,不直接接触资金、不掌控交易流程、不参与资金分配,仅在交易完成后收取少量介绍费3000元。徐某全程知晓交易资金存在异常,但并不清楚具体是赌博犯罪衍生收益,仅认为是普通民间资金周转。
2026年2月,公安机关在侦办大型网络赌博案件中,溯源资金洗白链路,锁定居间介绍人徐某,以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审查认为,徐某居间协助他人洗白犯罪收益,促成大额非法资金流转,起到关键辅助作用,当庭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实刑。
徐某归案后,深刻悔罪,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但因自身法律认知不足,无法论证自身情节显著轻微,面临实刑处罚风险。为争取最轻处罚、规避牢狱之灾,徐某家属委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律师,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律师赵飞全全程负责一审轻罪辩护。
二、辩护过程
律师接手案件后,精准研判本案核心特征:徐某属于最轻层级的居间辅助人员,作用极小、获利微薄、主观恶性极低、情节显著轻微,具备争取全案最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完整条件。律师全面阅卷核查交易链条、人员分工、作用地位,深度挖掘全部从轻情节,制定“轻罪辩护、情节显著轻微、全面从宽、争取缓刑最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依法接受被告人徐某委托,担任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一审辩护人。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及司法从宽政策,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极低,恳请法庭对其从轻、最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具体意见如下:
第一,被告人仅起轻微居间辅助作用,在犯罪链条中地位最末端、作用最微小。本案核心犯罪策划、资金操控、收益分配均由上游赌博团伙及直接洗白人员完成,被告人徐某仅为居间搭桥、牵线介绍,不接触涉案资金、不掌控交易走向、无犯罪决策权,属于典型的辅助、次要、轻微作用人员,依法应当最大限度从宽处罚。
第二,被告人主观认知模糊,主观恶性极低。被告人仅知晓交易资金存在异常流转属性,但并不明确知晓资金为网络赌博犯罪所得收益,对资金具体涉罪性质、上游犯罪类型均不知情,主观认知程度远低于直接洗白、直接销赃的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极其轻微。
第三,被告人获利微薄,远低于同类案件,无牟利犯罪的主观意图。被告人全程仅收取3000元介绍费,获利金额极低,并非以洗白非法资金、居间销赃为职业,无长期犯罪、多次作案的倾向,人身危险性极小。
第四,被告人具备全部从宽处罚情节,悔罪彻底、表现良好。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坦白彻底;主动全额退赃退赔,未留存任何违法获利;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清全案事实,最大限度降低案件侦查阻力,社会危害性已完全消除。
第五,本案符合轻微犯罪从宽处理的司法政策。对于情节显著轻微、辅助作用、获利微薄、真诚悔罪的轻微涉罪人员,司法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优先适用从轻处罚及非监禁刑,给予普通民众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恳请法庭综合考量被告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作用微小、主观恶性低、悔罪彻底等全部情节,对被告人予以最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庭审中,律师当庭提交全套从轻佐证材料,结合同类最轻处罚判例,充分论证本案应当最大限度从宽处理,全力争取最优轻判结果。
三、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充分采纳律师全部轻罪辩护意见,综合全案从宽情节,认定徐某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极低、悔罪态度良好。最终作出最轻处罚判决: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相较于公诉机关十个月实刑量刑建议,判决结果大幅从轻,实现本案法定最轻处罚,当事人无牢狱之灾、无重大刑事处罚记录,最大程度保留个人发展空间。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2026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中,**居间搭桥、轻微辅助涉案人员成功最轻处罚**的经典案例,充分展现了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律师精细化轻罪辩护、最大限度争取从宽处理的专业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居间介绍、轻微辅助、未直接接触赃款赃物的底层人员,容易被公诉机关笼统认定为参与完整犯罪,出具偏重量刑建议。
本案的胜诉核心,在于律师精准区分了核心犯罪人员与轻微辅助人员的罪责边界,充分挖掘案件轻微情节,依托认罪认罚从宽、教育挽救司法政策,为当事人争取到同类案件最轻处罚结果,实现了法律惩戒与人文关怀的统一。
同时本案也警示广大民众,网络资金搭桥、居间介绍陌生资金交易均存在极大刑事风险,切勿为微薄介绍费参与陌生资金流转对接。一旦不慎涉案,即使构成犯罪,只要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通过专业律师精细化轻罪辩护,依然可以争取最轻处罚、适用缓刑,最大限度降低案件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