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休闲会所普通技师被控组织卖淫,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辩护获撤案处理

2026-04-17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1月中旬,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发生一起休闲会所普通技师被控组织卖淫罪案件。孙云芳(化名,女,43岁,湖北人,务工人员)在广州市某休闲会所担任普通技师,每天的工作是为客人提供按摩及“相关服务”,收入与公司对半分成,工资通过微信日结。2025年底,孙云芳离开了该会所。2026年1月中旬,公安机关因该会所涉嫌组织卖淫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孙云芳在其居住地被警方带走,被指控涉嫌组织卖淫罪。孙云芳到案后向办案人员解释,自己只是会所的一名普通技师,对会所的管理、人员、财务一概不知,虽然偶尔会“转介绍”客人,但成功一次只能拿10元,数量很少。公安机关以孙云芳涉嫌组织卖淫罪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孙云芳系两个孩子的母亲,大儿子刚步入社会,小女儿还在读中学,丈夫在老家湖北经营一家店铺,收入微薄。孙云芳前几年自己开店亏了钱,家庭经济压力很大。孙云芳家属经多方咨询,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孙云芳的辩护人。赵飞全律师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在组织卖淫罪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辩护过程

(一)辩护策略制定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孙云芳,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孙云芳承认自己是技师,偶尔会“转介绍”客人,但数量很少,并且对会所的管理、人员、财务一概不知。赵飞全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几个关键点:孙云芳反复强调的“被雇佣、日结工资”状态;其“转介绍”行为偶发且获利极微;公安机关对手机聊天记录中相关内容的关注度似乎有限。这些细节,让赵飞全律师看到了辩护的空间。

会见结束后,赵飞全律师基于案件情况,迅速撰写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至公安机关。赵飞全律师在申请书中构建了一个情节显著轻微的法律论证框架:现有证据显示孙云芳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显著较小,其“技师”身份、日结工资模式、对经营管理的无知,都表明她处于被管理、被雇佣的底层位置,而非组织者、管理者;其偶尔的介绍行为,无论从频率、规模还是获利看,都难以认定为“组织”行为;孙云芳有稳定的家庭和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能保证诉讼进行。

赵飞全律师制定了以“情节轻微、撤案处理”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和辩护意见。

(二)辩护词摘要

尊敬的办案机关: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孙云芳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高级合伙人赵飞全律师担任孙云芳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经会见、调查取证,认为孙云芳的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应当撤销案件。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孙云芳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显著较小,处于被管理的底层位置。 孙云芳系该休闲会所的普通技师,其“技师”身份、日结工资模式、对经营管理的无知,都表明她处于被管理、被雇佣的底层位置,而非组织者、管理者。其在犯罪链条中明显处于边缘、从属地位,不符合组织卖淫罪“组织者”的构成要件。

第二,孙云芳的“转介绍”行为偶发且获利极微,难以认定为“组织”行为。 孙云芳承认自己偶尔会“转介绍”客人,成功一次仅能拿10元,数量很少。这种行为无论从频率、规模还是获利看,都难以认定为“组织”行为,不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核心构成要件。

第三,孙云芳对会所的管理、人员、财务一概不知。 孙云芳的日常工作仅为提供按摩服务,从未参与会所的经营管理,对卖淫人员的招募、调度、收入分配等核心环节均不知情,不具备组织卖淫罪的主观故意。

第四,孙云芳有稳定的家庭和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无逃匿风险。 孙云芳系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在老家经营店铺,家庭稳定,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综上,孙云芳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恳请贵机关依法对孙云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依法作出撤案处理。

三、判决结果

公安机关在收到赵飞全律师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后,结合进一步的侦查情况,对全案证据和孙云芳的个人情节进行了综合评估。2026年1月30日,在孙云芳被刑事拘留半个月后,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对孙云芳采取强制措施不当,依法对其作出《释放证明书》,予以释放。更重要的是,公安机关最终作出了撤案处理的决定。孙云芳在法律上不再被视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留下刑事案底。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休闲会所普通技师被误控为组织卖淫罪的成功撤案案例,充分体现了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组织卖淫罪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和侦查阶段的精细化辩护能力。

第一,组织卖淫罪“组织者”与“被雇佣者”的核心区分。 组织卖淫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核心在于“管理、控制”他人。而受雇从事具体服务工作的技师,即使其个人从事卖淫活动,也不构成组织卖淫罪。赵飞全律师精准抓住了“地位和作用”这一核心,用事实和法律说话,帮助办案机关拨开迷雾,看清了当事人只是一名普通技师而非组织者的本质。

第二,撤案处理的重大意义。 本案中,公安机关最终作出了撤案处理的决定,意味着孙云芳在法律上不再被视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留下刑事案底。这一结果对当事人及其家庭意义重大,不仅让一个家庭重获团圆,也让两个孩子的未来免受母亲犯罪记录的阴影。

第三,本案对同类案件的启示。 对于休闲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被误控为组织者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重点审查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区分“组织者”与“被雇佣者”的界限,抓住“情节显著轻微”这一核心辩点,争取撤案处理或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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