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1月,钟某(化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初步指控,钟某在2025年期间,使用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共计50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钟某到案后,辩称透支款项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并非恶意逃避还款。钟某家属在得知情况后,紧急委托了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赵飞全。
二、辩护过程
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钟某,全面了解案情。赵律师发现,钟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而看守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满足其持续、专业的医疗需求。
赵律师认为,本案的突破口在于钟某的身体健康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信用卡诈骗罪虽然是经济犯罪中的重罪,取保候审审批极为严格,但法律并未完全排除其可能性。
为此,赵飞全律师立即着手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他指导钟某家属调取了钟某过往的医院病历、诊断证明、用药记录等,充分证明其病情的严重性和持续治疗的必要性。同时,钟某的家属也愿意作为保证人,并承诺督促钟某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赵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了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附上病历材料、保证人信息等证据,从法律和事实两个层面论证了对钟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辩护词核心观点:
尊敬的办案机关:
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钟某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其患有严重高血压和心脏病,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对其取保候审,既能保障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也因其病情稳定、有固定住所和保证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恳请贵局依法审查,批准对钟某的取保候审申请。
三、判决结果
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北京专业的信用卡诈骗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为钟某虽然涉嫌重罪,但其患有严重疾病,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钟某在被羁押20天后重获自由,得以及时就医治疗。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通过“重大疾病”事由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典型案例。信用卡诈骗罪案件因其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取保候审的难度极大。然而,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并紧扣法律规定,寻找可能的突破口。赵飞全律师正是通过对当事人身体状况的充分证明,成功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自由,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