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决成功案例

2026-04-01

一、案件基本情况

  • 当事人:王某(化名),男,38 岁,北京房山区某 KTV 经营者,2018 年因故意伤害被判拘役 3 个月,有前科。

  • 案情概述:2025 年 9 月 5 日,顾客李某醉酒闹事、砸毁设备、辱骂员工,王某劝阻无效后与员工殴打李某,致轻伤二级;砸毁李某车辆(损失 1.2 万元)。房山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刑拘、逮捕。

  • 关键节点:审判阶段,王某委托北京专业的寻衅滋事罪律师赵飞全,目标大幅从轻判决。

二、辩护过程

赵律师制定 “被害人重大过错、防卫意图、前科劣迹隔离、认罪认罚、赔偿谅解” 的从轻策略。
  1. 过错与起因:监控、证人证实李某醉酒闹事、先砸店打人,王某系防卫过当,被害人对引发犯罪负主要责任。

  2. 认罪认罚与赔偿:签署具结书;赔偿李某 8 万元并获谅解,提交谅解、赔偿协议。

  3. 前科与社会危害性:前科为轻微暴力、时隔 7 年、无累犯;本次事出有因、针对闹事者、未波及他人,社会危害性有限。

  4. 从轻辩护词: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恳请对王某大幅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一、被害人重大过错。李某醉酒滋事、先动手砸毁财物、殴打员工,王某防卫过当,过错比例大。
二、认罪认罚、全额赔偿谅解,依法从宽。
三、事出有因、针对特定对象,非随意滋事,主观恶性小。
四、前科轻微、时隔多年,不构成累犯;积极配合、悔罪深刻。
作为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恳请在法定刑内大幅从轻,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三、判决结果

2026 年 1 月 8 日,房山区法院采纳意见,判决: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法定刑 5 年以下,大幅从轻)。

四、案例评析

  1. 本案以 “被害人重大过错 + 防卫性质 + 认罪认罚 + 前科隔离” 实现大幅从轻,平衡罪责刑。

  2. 北京专业的寻衅滋事罪律师赵飞全有效弱化前科不利影响,强化从宽情节,实现理想从轻结果。

  3. 启示:寻衅滋事案存在被害人重大过错、防卫意图、认罪认罚、已谅解的,委托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可显著降低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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