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2026上诉成功:一审认定主犯二审改判从犯,刑期大幅减轻

2026-04-01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审法院认定周某与他人合伙开设网络赌场,涉案赌资流水500余万元,获利20余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周某不服,以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当认定为从犯为由,提出上诉,并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一审卷宗,发现一审判决在认定共同犯罪中周某的地位和作用时存在偏差,将周某与主犯同等对待。证据显示,周某仅负责部分技术维护工作,未参与赌场的发起、组织和利润分配,获利也远少于主犯。

在二审开庭审理中,赵飞全律师重点围绕主从犯认定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

辩护词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一审判决对上诉人周某量刑畸重,未能准确评价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第一,一审错误认定周某为主犯。根据在案证据,周某并未参与赌场的发起、组织和策划,仅负责部分技术维护工作,未参与核心运营和利润分配。其获利仅占总获利的一小部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第二,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
第三,周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
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认定周某为从犯,并结合其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周某予以减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最终改判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较一审减轻了一年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二审改判是刑事辩护的重要成果。北京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在本案中,通过精准定位一审错误(主从犯认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减刑。这再次印证了,即便一审结果不利,聘请北京专业的开设赌场罪律师介入二审,仍有可能通过精准辩护扭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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