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诈骗罪律师赵飞全促成和解,王某涉合同诈骗获缓刑(2026最新)

2026-04-01

一、案件基本情况

王某,个体经营者,因在承接某装修工程过程中,收取业主预付款8万元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工,且未退还预付款。业主报案后,王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一方面安抚王某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赵律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王某家属全额退还预付款并额外赔偿被害人损失2万元,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重点阐述了适用缓刑的理由:

辩护词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王某因经营不善未能履约,其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辩护人恳请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首先,王某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不大,且案发后家属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完全化解。
其次,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真诚悔过。
再次,王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有稳定的家庭和正当职业,具备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最后,对王某适用缓刑,既能让其受到惩戒和教育,也能避免短期自由刑带来的负面效应,更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王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王某当庭获释。

四、案例评析

本案中,北京诈骗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积极促成和解,将“赔偿谅解”这一关键情节做实,同时结合当事人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这体现了北京专业的诈骗罪律师在办理合同诈骗案件时,促成和解、化解矛盾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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