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山东青岛患者周某(化名)在某私立医院进行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周某与医院协商赔偿未果,遂以向卫健委举报和向媒体曝光相要挟,索要赔偿80万元。医院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周某刑事拘留。
周某家属委托赵飞全刑事律师介入辩护。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后发现,本案属于典型的“过度维权”而非敲诈勒索。他依据最高检关于消费维权型敲诈勒索的出罪审查精神,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第一,周某具有正当的权利基础,其确因医疗事故遭受重大损害;第二,索赔金额虽高,但涉及难以衡量的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害,不能以数额高低判定非法占有目的;第三,举报和曝光是法律允许的维权手段,不构成威胁、要挟。
赵飞全律师还援引了“黄静天价笔记本电脑索赔案”等类案处理结果,指出实践中对于有正当权利基础的过度维权行为,司法机关普遍采取审慎入罪的态度。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周某的行为系过度维权而非敲诈勒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成为医患纠纷型敲诈勒索出罪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刑事案件律师在特殊领域维权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界限的专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