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诈骗案(从实刑到定罪免罚)

2026-02-26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姜某(化名),系某贸易公司经营者,2025 年与林某(化名)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供货价值46 万元,收取预付款23 万元。后因上游供应商断货,姜某无法按期供货,仅退还 5 万元,剩余 18 万元未及时退还。林某报案,姜某被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公诉机关建议量刑1 年 6 个月 —2 年
家属情急之下,合同诈骗案请刑事辩护律师,委托擅长处理轻罪、微罪案件的赵飞全律师。本案系 2026 年最常见的小额货物买卖合同诈骗,司法实践重点考量主观恶性、退赔谅解、社会危害性,是合同诈骗罪专业律师实现轻缓化处理的典型场景。
公诉机关指控:姜某以签订购销合同为名,骗取他人预付款,拒不退还,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诉讼律师赵飞全介入后,快速会见、阅卷、调取供货合同、上游沟通记录、财务流水、退款凭证,确立罪轻辩护 + 微罪不罚的办案思路。

辩护过程

作为专业合同诈骗罪专业律师,赵飞全结合 2026 年轻罪治理、认罪认罚从宽最新政策,制定精准辩护方案:
  1. 基础辩护: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极低
    合同诈骗案请刑事辩护律师向法庭说明:姜某有固定经营场所、长期从事钢材贸易,有真实履约意图;无法供货系上游断货的客观原因,并非虚构事实;未及时退款系资金周转困难,而非非法占有;始终保持沟通,未失联、未逃匿。
  2. 核心动作:全额退赔 + 谅解 + 矛盾化解
    合同诈骗罪诉讼律师第一时间推动姜某家属退还全部 18 万元预付款,支付违约金,取得林某书面谅解书,明确表示 “自愿谅解、不再追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双方民事争议彻底解决。
  3. 法律适用:请求免予刑事处罚
    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与 2026 年最新司法文件,合同诈骗罪专业律师提出:本案涉案金额刚过立案标准、初犯、偶犯、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请求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庭审中,合同诈骗罪诉讼律师情理法兼顾,辩护意见简洁有力,完全贴合当前司法导向。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合同诈骗案请刑事辩护律师赵飞全全部辩护意见,认定:
  • 本案因正常经营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小;

  • 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已消除;

  •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最终判决:姜某犯合同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当事人未被羁押、未判实刑,保留无犯罪记录效果,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案例评析

本案是 2026 年小额合同诈骗轻罪辩护典范,凸显合同诈骗罪专业律师对轻罪案件的精准把控:
  1. 微罪不罚成为主流裁判导向
    2026 年司法机关对数额不大、事出有因、退赔谅解的合同诈骗案件,大量适用缓刑、定罪免罚、不起诉合同诈骗罪诉讼律师能精准对接政策,实现最佳结果。
  2. 退赔谅解是黄金情节
    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全额退赔 + 书面谅解几乎可以决定案件走向。专业合同诈骗案请刑事辩护律师能快速推动和解,避免实刑。
  3. 轻罪辩护同样需要专业能力
    即使是小额案件,也需要合同诈骗罪专业律师精准适用法律、梳理情节、对接司法机关,才能实现 “免予刑事处罚” 的最优结果。
本案充分说明:无论涉案金额大小,涉嫌合同诈骗罪都应尽快委托合同诈骗罪诉讼律师,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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