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厂非法填埋危废涉案4200万,污染环境罪律师赵飞全辩护认定从犯

2026-03-30

一、案件基本情况

王某,原系某化工厂安环部经理。2023年8月至2025年5月期间,王某所在的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在厂区地下,造成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经鉴定,非法填埋危废达5000吨,造成环境损害及处置费用共计4200余万元。王某负责环保台账管理和危废处置记录。侦查机关认定王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建议量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案发后,王某被刑事拘留。王某辩称其系受工厂老板指使,为完成生产任务而参与填埋。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污染环境罪律师介入后,对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主观故意进行了研究。

第一,关于共同犯罪中的地位问题。赵律师通过调取工厂的组织架构、老板的指示记录及业务记录,证明王某虽系安环部经理,但填埋决策、场地选择、资金使用均由老板赵某掌控。王某仅负责记录,按照赵某的要求填写虚假台账,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第二,关于危废数量的准确认定。赵律师对指控的5000吨进行了逐笔审查,发现其中部分废料系一般工业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赵律师通过调取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证明其中1500吨不属于危险废物,应从犯罪数额中剔除。

第三,关于量刑情节的充分挖掘。赵飞全律师协助王某主动交代了工厂老板赵某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据此将赵某抓获,构成立功。赵律师还促成王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协助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关于从犯的辩护意见,认定王某构成污染环境罪,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认定危废数量为3500吨,属于后果特别严重。鉴于王某具有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展示了专业的污染环境罪律师在从犯认定和立功情节方面的专业能力。赵飞全律师通过还原职务层级和指示关系,成功为王某摘掉了“主犯”的标签,使量刑从五年六个月降至二年六个月。同时,通过立功情节进一步降低了量刑,体现了律师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精细化辩护能力。

赵飞全律师的联系方式:186010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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