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洗钱罪律师赵飞全,通过刑事和解为小额洗钱案争取不起诉

2026-03-28

一、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孙某,女,32岁,杭州某文化传媒公司员工。2024年8月至12月期间,孙某将个人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于接收资金,该资金被查明为电信诈骗所得,累计转移资金人民币8万元,孙某未获利。案发后,孙某主动投案,案件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辩护过程
孙某的家属找到知名的洗钱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介入后,详细了解了案情。作为专业的洗钱罪律师,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第一,孙某涉案金额8万元,刚超过洗钱罪立案标准,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第二,孙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第三,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第四,孙某积极配合追查上游犯罪;第五,孙某自愿认罪认罚。赵律师提交了自首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

三、判决结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孙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孙某不起诉。

四、案例评析
对涉案金额较小、情节轻微的洗钱案件,不起诉是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方式。知名的洗钱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为孙某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根据2025年司法解释,对于积极配合追查上游犯罪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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