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认定?律师详解立案与量刑标准

2026-03-21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起,被告人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某知名运动品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租用本市郊区一民房作为制假窝点,购进无标服装及伪造的商标标识、包装盒,雇佣工人进行缝标、贴标、包装,生产假冒该品牌运动服装。至案发,现场查获假冒成品服装3000余件,非法经营数额达4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审查起诉。

二、辩护过程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相同商标”的认定及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专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赵飞全介入后,首先对扣押的服装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进行了精细化比对,发现部分服装上使用的标识与权利人注册商标在细节上存在差异,不属于“相同的商标”。其次,赵飞全律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提出异议,指出部分已销售但无对应转账记录的订单、尚未标价且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库存产品,其价值认定应严格依据司法解释,扣除无法证明为假冒产品的部分。通过提交详细的比对图表与数额核减法律意见书,赵飞全律师成功将非法经营数额从40余万元降低至25万元以下,在法定刑升格档位下进行了有效辩护。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相同商标”认定范围及部分数额核减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李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22万元。鉴于李某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清晰地揭示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核心:一是“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二是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如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擅长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把握“相同商标”的严格司法认定标准,并成功降低指控数额,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轻判结果。这充分说明,对罪与非罪、量刑档次的精确把控,是此类案件辩护的关键。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