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某市打掉一个长期组织聚众淫乱的团伙,抓获组织者张某、李某以及协助者赵某(化名)。赵某负责为聚会租赁场地、购买物品,但未直接参与淫乱活动。公诉机关将三人均列为主犯。
二、辩护过程
赵某家属委托了专业的聚众淫乱罪律师赵飞全。赵律师认真分析后认为,赵某虽提供帮助,但系受张某指使,未参与策划和组织核心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赵律师提交了赵某的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仅收取少量劳务费,无决策权。同时,赵律师强调赵某认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赵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四、案例评析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分对量刑影响巨大。本案中,赵飞全律师作为擅长聚众淫乱罪的律师,通过细致分析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地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犯认定,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这提示我们,即使参与犯罪,也要精准区分角色,避免“一刀切”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