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律师|情节轻微,专业争取不起诉思路

2026-03-19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刘某(化名)系某小学代课老师,因一时糊涂,在课间对不满10周岁的学生小宇(化名)实施轻微猥亵行为(无肢体接触,仅言语挑逗及轻微搂抱),未造成小宇人身伤害及严重心理影响。案发后,刘某主动向学校及小宇家长道歉,小宇家长出具谅解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刘某委托赵飞全律师介入,核心诉求是争取不起诉,避免留下刑事案底,保住职业前途。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结合2026年猥亵儿童罪最新司法实践,聚焦“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展开精准辩护,全程兼顾案件特殊性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1. 提交证据证实刘某猥亵行为情节轻微,无暴力、胁迫手段,未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心理创伤,社会危害性极小;2. 强调刘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案发后主动自首、真诚悔罪,积极弥补过错,取得被害人及家属完全谅解;3. 结合2026年最新不起诉指导意见,论证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相对不起诉条件,且刘某无再犯罪风险;4. 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兼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求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判决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赵飞全律师辩护意见,结合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对轻微猥亵儿童行为的从宽导向,认定刘某行为情节轻微、悔罪态度明确,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仅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未留下刑事案底。

四、案例评析

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中,猥亵儿童罪的不起诉适用更趋严谨,既坚决打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对情节轻微、悔罪彻底、取得谅解的案件,依法适用从宽政策。本案中,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情节轻微”的认定标准,兼顾未成年人保护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成功争取不起诉。实践中,律师需重点区分猥亵行为的严重程度,结合自首、谅解等情节,精准适配最新司法导向,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恪守执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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