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陈某,男,39岁,某科技公司销售经理。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客户支付的货款共计28.6万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账户,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4月,公司在内部审计时发现账目异常后报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家属委托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陈某,全面梳理案情。针对家属关心的量刑问题,赵律师结合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进行专业解析:根据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标准为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陈某涉案金额28.6万元属该档次,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赵律师重点围绕从轻情节展开辩护:第一,陈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第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第三,在赵律师指导下,家属筹措资金全额退赔公司损失28.6万元,取得公司谅解;第四,陈某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患病需长期治疗。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系统阐述法定从轻、酌定从宽情节。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本案是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在实务中应用的典型案例。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下,全额退赔、取得谅解是争取缓刑的核心筹码。对于涉案金额在30万元上下的案件,通过专业辩护将退赔工作前置,往往能实现缓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