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张某,男,1988年生,无业。2025年3月,张某在明知朋友李某让其帮忙转账的资金系网络赌博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接收资金,并协助取现后转交李某。经查,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8万元,张某从中获利1200元。同年4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赵飞全律师介入。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情。针对涉案金额不大的特点,赵律师重点围绕2025年8月26日施行的新司法解释展开辩护工作。赵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第一,涉案金额4.8万元,刚刚超过入罪标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第二,张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第三,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第四,在赵律师指导下,家属积极配合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200元,并主动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赵律师多次与办案检察官、法官沟通,强调根据新司法解释第四条,此类情节轻微、积极退赔的案件,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专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鉴于张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案是典型的涉案金额不大的掩隐罪案件,擅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的及时介入起到了关键作用。赵飞全律师准确把握了2025年新司法解释关于“情节轻微”的认定标准,在侦查阶段即启动退赔工作,将悔罪表现前置,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涉案金额不大的当事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推荐尽早委托专业律师,抓住黄金救援期,往往能取得理想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