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当发生可以提出工程索赔的事宜时,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提出索赔请求。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追偿,以便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工期拖延索赔
工期拖延索赔,先按照合同处理,谁造成工期拖延的,就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材料费差价、机械费及合理的利润损失等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赔偿工期损失等合理费用。若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期拖延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在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以尽早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额外的损失。
工程变更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不仅施工企业也可以提出工程变更索赔,建设单位也能提出索赔。当施工企业在依照约定或依照实际进行工程变更后,都支出了相应的费用的,自然希望像建设单位索赔。而施工企业擅自进行工程变更的,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建设单位同样可以要求索赔。双方协商不成的,最好是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追偿。
建设单位违约索赔
不管是建设单位违约,还是施工单位违约,违约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无约定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利润损失。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作追偿,也方便必要时通过法律措施索偿。
工程停工索赔
管是施工方,还是建设单位,在提出工程停工索赔时,都应当提出充分的证据资料,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索赔。若没有保留相关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又或合同对提供赔偿事宜没有约定的,不要轻易放弃追偿,建议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协助收集证据资料,依法通过法律通过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