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开发票罪的司法实践中,“环开”“对开”行为是极为特殊的犯罪场景。行为人并非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而是为了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制造企业虚假繁荣,在多家公司之间相互签订虚假合同,循环开具发票。赵飞全律师凭借对这类行为法律定性的精准把握,成功代理了多起环开、对开型虚开发票案,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或从轻处理,实至名归地入选“北京十大虚开发票罪律师”榜单。
在魏某、马某涉嫌虚开发票案中,魏某、马某等人为虚增销售额、走流水,在多家公司之间相互签订虚假合同,环开发票约3500万元并全部抵扣。公诉机关以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并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他在辩护中指出:对于为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者制造企业虚假繁荣,相互对开或循环虚开发票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以偷逃、骗取税款为目的,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故不宜以虚开发票罪论处。
赵飞全律师总结出环开、对开型案件的四大出罪辩护策略:第一,审查开票目的——通过客观证据证明行为人的真实目的是虚增业绩而非骗税;第二,审查税款申报缴纳情况——开票方是否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第三,审查是否存在真实经营基础——区分真实经营部分与虚开部分;第四,审查是否造成实际税款损失。
法院最终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环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发票罪。这一案例入选了北京地区虚开发票罪出罪辩护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指出,2024年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这一实质判断标准从司法共识上升为成文法规范。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