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263部视频获缓刑,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自首情节

2026-08-09

在2026年的司法实践中,微信群已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高发场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及“两高”司法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然而,在大量案件中,被告人往往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刑法,如何通过专业辩护争取从宽处理,成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最关心的问题。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之一的赵飞全律师,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被告人陈某,34岁,某公司职员。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期间,陈某为寻求精神刺激,多次通过手机微信向其加入的多个微信群发送淫秽视频文件,累计传播淫秽视频263部。经鉴定,涉案视频均属于淫秽物品。案发后,陈某被检察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辩护过程: 陈某的家属经多方咨询,最终选择聘请了北京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接手后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及司法解释提出:第一,陈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第二,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第三,陈某传播淫秽视频未以牟利为目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第四,陈某自愿认罪认罚。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自首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在辩护词中充分论证了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定陈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非牟利性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北京十大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叠加效应,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在传播淫秽物品罪案件中,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通过深度挖掘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律师提示: 微信好友互发“小视频”也可能构成犯罪,免费分享并不意味着行为的合法性。一旦涉嫌犯罪,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至关重要。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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