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伪造驾驶证案——主观不明知的无罪辩护

2026-08-09

案情回顾: 当事人李某因在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份伪造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刑事拘留。李某购买时,卖家声称该驾驶证是“内部渠道办理的真实证件”,李某信以为真。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通过详细阅卷发现本案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首先,证明“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李某不具备犯罪故意。其次,证明“买卖行为”的证据不足——李某购买后一直未使用,无法证明其有买卖的主观意图。最后,证明“国家机关证件”的证据不足——该驾驶证虽经鉴定为伪造,但李某在购买时无法辨认真伪。

赵律师围绕这些证据问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他提交了李某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证明李某对伪造证件不知情。经过多次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赵律师的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得以无罪释放。

专业点评: 赵飞全律师常说:“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不是靠喊冤,而是靠证据。律师要做的,是用证据和法律,证明指控不能成立。”本案充分体现了赵律师在证据辩护方面的专业精准度。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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