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市场经济领域的高发犯罪,而食品领域的掺假造假行为更是监管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在一起典型的“香油添加香精”案中,北京十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
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王某(化名)在生产的芝麻香油中添加乙基香兰素香精,以次充好,累计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27万元。经检验机构检测,涉案芝麻香油中检出香精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被认定为伪劣产品。王某被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面对127万元的巨额销售金额,赵律师深知本案无罪辩护空间有限,遂将辩护重心转向量刑辩护。赵律师通过详细阅卷和多次会见,梳理出王某的多项从轻、减轻情节: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王某系初犯,此前无任何刑事行政处罚记录;王某在案发后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罚金保证金。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量刑辩护意见,指出王某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王某的认罪态度、退赃退赔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是食品领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典型案件。北京十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赵飞全在既定犯罪事实面前,精准把握量刑辩护的核心要点,通过系统梳理从宽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本案充分说明:在食品掺假案件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通过专业的量刑辩护,仍然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判决结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