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二审强力辩护:赵飞全律师成功缩减刑期实现改判

2026-06-21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朱某(化名),2025年6月被指控协助组织卖淫。一审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朱某认为量刑过重,委托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提起上诉。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发现,一审认定朱某“情节严重”的证据不足,且未充分认定朱某的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

赵飞全律师向二审法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第一,“情节严重”的指控证据不足。根据司法解释,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需满足法定标准。公诉机关指控朱某协助招募卖淫人员数量和获利数额的主要证据为言词证据,缺少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印证,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朱某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

第二,朱某具有坦白情节。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坦白。

第三,朱某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家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第四,一审量刑过重,未充分体现上述从宽情节的量刑折扣。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和证据材料。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认定“情节严重”的证据不足,依法予以纠正,同时充分考虑朱某的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朱某有期徒刑三年。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通过二审程序成功实现改判减刑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挑战“情节严重”的证据基础,并系统论证当事人的从宽情节,成功促使二审法院重新评估量刑并作出大幅减刑。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本案中的工作,充分彰显了二审辩护在纠正量刑不均衡方面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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