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孙某(化名),2024年7月被指控组织多名妇女在某市多家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一审法院认定孙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孙某不服判决,认为一审认定“情节严重”的依据不足,且未充分考量其自首和立功情节,遂委托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提起上诉。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一审卷宗并多次会见孙某。赵飞全律师发现,一审认定孙某组织卖淫人数多、获利数额巨大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且一审未认定孙某具有立功情节。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在二审阶段展开了系统的改判辩护。
第一,挑战“情节严重”的证据基础。赵飞全律师指出,一审认定孙某组织卖淫人数的依据主要为卖淫女单方陈述,且部分陈述存在前后矛盾。部分卖淫女系临时参与,与孙某之间不存在稳定的组织与被组织关系。一审认定获利数额的依据主要为同案犯供述,缺少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印证。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主张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
第二,论证孙某具有立功情节。赵飞全律师向二审法庭提交了新证据,证实孙某在羁押期间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论证孙某的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认定“情节严重”的证据不足,依法予以纠正,同时认定孙某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孙某有期徒刑八年。
四、案例评析
二审改判在司法实践中难度极大。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通过细致入微的阅卷和对证据链的严谨审查,成功挑战了一审认定的“情节严重”加重情节,同时通过提交立功新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度的减刑。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二审中的胜利,不仅为孙某减少了四年刑期,更彰显了二审程序的纠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