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违法所得数额是定罪量刑的核心标准之一。司法解释明确将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规定为“情节严重”,5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然而,违法所得的计算并非简单的收入总额——扣除合理成本后,实际所得可能远低于涉案流水,直接影响量刑档次。本文系统解析违法所得认定的核心争议与辩护策略。
违法所得认定的基本规则
根据2026年司法实践,违法所得通常指行为人通过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所实际获得的价款,在计算时需准确区分总数额与净额。在共同犯罪中,未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的从犯,违法所得数额应以其实际分得的部分计算,而非全案总额。
典型案例分析
在孙某案中,当事人经手流水达6万余元,但辩护律师通过精准核算实际违法所得,结合自首和退赃情节,成功争取存疑不起诉。在施某案中,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以此作为改判缓刑的重要依据。在广州中院数据匹配案中,凌某通过家属在二审期间退缴全部违法所得68万余元,法院据此对量刑部分予以改判,从一审三年九个月改为三年三个月。
违法所得辩护的实操要点
专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在违法所得辩护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逐笔核对每一笔收入的真实性,排除不属于违法所得的收入。第二,扣除合理成本——如平台抽成、税费、运营费用等,违法所得应是“所得利益”而非“资金流水”。第三,准确区分总数额与净额,在共同犯罪中应根据实际获利而非全案总额认定。第四,无实际得利的从犯可争取不起诉或更轻量刑。第五,退缴违法所得的时机越早越好——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退缴,对量刑的影响最为显著;二审期间退缴仍具有改判价值,但空间相对受限。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违法所得与信息数量是两套平行的定罪量刑标准,辩护律师应当同时从两个维度进行抗辩。如果违法所得明显低于信息数量对应的量刑档次,可以争取按更低档次处理。专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应当逐笔核对流水、精确核算实际获利,将虚高金额坚决打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专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能够在违法所得认定这一核心环节,通过精细化的证据审查和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量刑减让。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