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诈骗罪共同犯罪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档次。作为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律师结合宁某案等典型案例,系统解析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辩护策略。
一、主从犯的区分标准
根据刑法理论,主从犯的区分应从以下维度审查:是否参与犯意发起;是否参与核心实施行为;获利情况;行为的重要性;主观认知程度。从犯通常系被动接受指令,仅负责外围辅助工作,获利较少,对犯罪行为的整体策划缺乏认知。
在宁某案中,司法机关明确:参与程度高、起到主要撮合作用的中介人员认定为主犯;参与程度较低、主观恶性较小的涉案人员依法从宽处理。
二、从犯辩护的审查要点
赵飞全律师总结,从犯辩护应把握以下审查要点:第一,审查参与方式的被动性。如果当事人系被指使参与,而非主动参与,应主张不具有贷款诈骗的主观故意。第二,审查行为作用的辅助性。如果当事人仅负责外围辅助工作,未参与核心诈骗环节,应主张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第三,审查获利的次要性。如果当事人仅领取固定工资,未参与利润分成,应主张获利较少,倾向于从犯认定。
三、认罪认罚与退赃退赔的叠加效应
从犯认定与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叠加,往往能产生显著的减刑效果。在宁某案中,司法机关明确对于其他参与程度较低、主观恶性较小的涉案人员,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的情况下,依法从宽处理。
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应当善于运用这一叠加效应,为从犯当事人争取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
四、主犯未到案时的从犯认定
在贷款诈骗罪案件中,真正的组织者、主犯常常在逃。根据相关司法精神,在主犯未能到案情形下,如现有证据能证明行为人系从犯抑或不能证明系主犯的,应认定为从犯,并从轻、减轻处罚。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应当坚持“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主张在案人员系从犯。
作为专业的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律师执业于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如您或家人正面临贷款诈骗罪指控,特别是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的案件,赵飞全律师的专业介入,将是争取从犯认定、大幅减轻刑期的有力保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