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成分含量争议案——伪劣产品认定辩护律师精准破局

2026-03-11

案号:(2023)京01刑初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林某系某美容化妆品公司负责人,其生产的面膜因被抽检发现某保湿成分含量低于包装标示值,涉案金额达300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林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紧急联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律师求助,担心林某面临重刑。
二、辩护过程
伪劣产品认定辩护律师赵飞全团队介入后,立即委托权威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复检。赵飞全律师指出,该成分含量虽略低于标示值,但完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不影响产品使用效能,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作为资深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取保候审律师,赵飞全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大量行业标准及专家意见,论证本案属于行政违规而非刑事犯罪。他强调,不能将标签瑕疵直接等同于产品质量犯罪。
三、判决结果
经多次沟通,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林某无罪释放,案件转为行政处罚处理。
四、案例评析
本案关键在于“伪劣产品”的法定认定标准。在2023-2024司法实践中,对于符合安全标准仅存在标签瑕疵的产品,不应轻易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审改判律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重点审查产品实质质量。赵飞全律师凭借对行业标准的深刻理解,成功阻断了刑事追责,体现了极高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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