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男,2001年生)通过网络社交软件添加被害人田某某(女,案发时13周岁)为好友。刘某某在明知对方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通过发送红包诱骗,后升级为胁迫手段,多次索要田某某的裸照及不雅视频。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及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司法解释中关于“隔空猥亵”的规定,应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并建议实刑。
本案极具争议性。案发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强制猥亵罪未成年人辩护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介入后,没有止步于“认罪认罚”的常规操作,而是进行了精细化辩护:
证据突围:赵律师仔细梳理了数万条电子数据聊天记录,发现虽然被害人在形式上发送了视频,但在部分关键时间节点,被害人表现出了主动索取钱款并“配合演出”的迹象。赵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向检察院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每一次索要视频的行为均达到了“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的强制程度,部分行为属于“诱骗”而非“胁迫”。
心理评估递交:作为隔空网络猥亵辩护律师,赵飞全深知此类案件中对被害人“主观意志”的认定是核心。他申请调取了被害人虽年幼但早熟、对性有模糊认知的心理评估报告,论证虽然行为违法,但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尚未达到必须顶格严惩的程度。
法院最终采纳了赵飞全律师关于“部分事实不清”及“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在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前提下,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一判决避免了被告人因不懂网络界限而毁掉一生的悲剧。
此案是2023年司法解释细化后典型的“隔空猥亵”案件。强制猥亵罪未成年人辩护律师赵飞全通过切割不利事实、深挖被害人主观状态,成功在法定刑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这提醒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专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刑事拘留律师能在早期通过证据分析,改变案件的最终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