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缓刑辩护实录

2026-03-05

案号:(2025)京0105刑初XXX号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李某因经营不善,持有某银行信用卡本金欠款达48万元,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无法归还。办案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其立案侦查。李某面临巨额债务与刑事追责的双重压力,若定罪实刑,其家庭将陷入绝境。
辩护过程
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律师赵飞全介入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信用卡诈骗罪取保候审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向办案机关提交详尽的取保申请,强调李某无逃避侦查意图且家属愿意代为退赔,成功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机会。随后,赵飞全律师深入分析案情,指出李某虽构成恶意透支,但主观恶性较小,且在案发后积极筹款。在审查起诉阶段,赵飞全律师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促成李某家属全额退赔本金及利息,并取得了银行的谅解书。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李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律师专业辩护的典型成果。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利用退赔谅解机制最大化当事人利益。对于面临类似困境的当事人,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信用卡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至关重要,这往往是争取信用卡诈骗罪缓刑律师所能达到的最佳结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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