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辨析:同时触犯多罪名如何辩护?

2026-03-19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冯某(化名),青岛某娱乐会所经理。检方指控冯某既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又实施了容留成年女性卖淫的行为,建议数罪并罚,刑期可能在十年以上。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进行生死辩护。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仔细梳理案情,发现所谓“引诱幼女”证据薄弱,该幼女实为自愿且年龄存疑(接近14周岁临界点)。律师主张将该部分事实从“引诱幼女卖淫罪”中剥离,若证据不足则不予认定,或仅认定为普通的介绍卖淫行为,与容留行为合并评价,避免数罪并罚的叠加效应。作为资深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在庭审中对关键证据进行了激烈质证。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未认定“引诱幼女卖淫罪”,仅认定冯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一罪。最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四年,成功避免了十年以上的重刑。
四、案例评析
本案展示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律师在复杂数罪案件中的拆解能力。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打击控方证据弱点,成功将数罪并罚转化为单罪论处,极大降低了刑期。这体现了刑事辩护中“寸土必争”的专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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