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5年8月,刘某(化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起诉意见书认定:2025年3月,刘某受朋友所托,提供本人银行卡接收资金,并多次配合刷脸验证、协助转账,共计转移资金40万元,其中查实涉诈资金12万元,刘某获利5000元。检察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
掩隐罪轻判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从犯地位+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的三位一体辩护策略。
第一,争取从犯认定。赵律师通过梳理聊天记录发现,刘某系被动受邀参与,未参与犯罪预谋、未联系上游、未支配资金分配,仅提供辅助性帮助,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全额退赔谅解。赵律师指导刘某家属筹措资金,全额退赔12万元涉诈资金,并主动联系被害人,成功取得书面谅解书。这一情节在量刑中起到关键作用。
第三,认罪认罚从宽。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获从宽处理。
在庭审中,赵律师围绕上述辩点展开有力辩护,并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证明类似情节案件多作轻判处理。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刘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综合考虑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本案是掩隐罪轻判律师通过多维度辩护实现量刑优化的典型案例。从检察机关建议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到最终八个月缓刑,赵飞全律师通过对从犯地位的精准论证和对退赔谅解的积极争取,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远低于预期的量刑结果,体现了掩隐罪案件中退赃退赔对量刑的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