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猥亵儿童罪一审案|猥亵儿童罪律师:单次情节轻微 + 认罪认罚获轻判

2026-02-28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陈某(化名),男,1968 年生,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被害人林某(化名),女,2012 年生,系小区住户,未满 14 周岁。
2025 年 7 月,陈某在小区楼道内遇见独自回家的林某,以关心为由对林某实施搂抱、抚摸手臂及肩部等行为。被害人回家后告知家长,家属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陈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家属在侦查阶段即意识到案件严重性,多方咨询后决定猥亵儿童罪请律师,经同行推荐委托猥亵儿童罪律师赵飞全团队介入辩护。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陈某、全面阅卷,固定有利情节:
  1. 定性把关:本案系单次、临时起意、非隐私部位接触,未使用暴力胁迫,未造成身体伤害,不属于加重处罚情形。

  2. 证据质证:指出被害人陈述细节存在轻微矛盾,无监控、无伤情鉴定、无 DNA 物证,证据体系相对薄弱。

  3. 程序保障:提出被害人询问未在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场所完成,部分询问笔录存在重复诱导,申请法院审慎采信。

  4. 从宽情节:陈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书面谅解。

  5. 量刑意见:赵飞全律师当庭提出,陈某人身危险性较低,符合宽严相济政策,建议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大部分辩护意见,判决:
被告人陈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单次轻微猥亵儿童罪轻判案例。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猥亵儿童罪的律师,精准把握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边界,以证据审查为核心,以认罪认罚、赔偿谅解为抓手,实现有效辩护。
提示:猥亵儿童罪无 “暴力” 门槛,只要针对儿童实施具有性意图的肢体接触即可入罪。猥亵儿童罪请律师越早越有利,律师可在侦查阶段及时固定情节、对接赔偿、申请取保,为后续轻判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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