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高管“灰色收入”的定性之争与辩护突围

2026-02-26

案件基本情况

化名“陈明”是某知名互联网科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运营总监,负责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推广与渠道对接。2023年至2025年间,随着A公司业务规模的极速扩张,陈明手中的权限日益增大。为了激励下属及维护大客户关系,陈明在未经公司财务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设立了一个“小金库”,将部分供应商返还的“渠道返点”共计人民币480万元截留,用于发放团队奖金、客户宴请及个人部分开销。2025年底,A公司在内部审计中发现资金异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陈明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控方认为,陈明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且部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主观恶性明显,建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指控,陈明的家人惊慌失措,深知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定罪门槛微妙,急需一位懂行的人。经过多方比对与咨询,家属最终锁定了在职务犯罪领域深耕多年的职务侵占律师——赵飞全律师。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案件后,并未急于盲目辩护,而是首先开展了详尽的阅卷与调查工作。作为资深职务侵占案律师,赵飞全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的关键争议点:涉案的480万元“渠道返点”是否属于A公司的“本单位财物”?陈明截留该款项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还是“单位违规使用”?赵飞全律师带领团队梳理了数千份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及财务凭证,发现陈明设立“小金库”虽违反公司财务制度,但其主要用途(约85%)确实用于团队激励和业务拓展,且有明确的账目记录,并非完全据为己有。在审查起诉阶段,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职务侵占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他引用最新司法实践指出,对于民营企业内部因管理不规范导致的“账外资金”问题,若行为人主观上无永久剥夺单位财产的故意,且资金主要用于单位经营或集体利益,不宜简单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赵律师强调,职务侵占找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厘清“违规”与“犯罪”的界限,防止将企业内部的管理纠纷上升为刑事打击。他还积极促成陈明家属退赔了用于个人消费的剩余款项,并取得了A公司的谅解书。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书认定,虽然陈明违反了公司规定截留返点,但鉴于大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经营支出,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证据不足,仅对确凿证据证明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约70万元)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考虑到陈明具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陈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相较于控方建议的五年以上刑期,这一结果堪称奇迹。陈明及其家属对赵飞全律师的专业能力感激涕零,称其为真正能救命的职务侵占律师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民营企业高管因财务合规意识淡薄而引发的刑事风险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财务审计与主观故意推断。赵飞全律师在办理此案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深刻诠释了职务侵占案律师的价值所在。首先,精准界定“本单位财物”的范围是辩护的突破口。许多企业存在的“灰色收入”或“账外循环”,其权属性质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律师需通过细致取证来还原资金真实流向。其次,主观故意的辨析至关重要。区分“为单位利益违规”与“为个人利益侵占”,直接决定了罪与非罪。赵飞全律师成功地将大部分涉案金额从犯罪数额中剔除,极大地降低了量刑档次。最后,本案也警示企业经营者,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是防范刑事风险的基石。对于当事人而言,一旦卷入此类风波,尽早聘请像赵飞全这样经验丰富的职务侵占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制定科学的辩护策略,是争取无罪或轻判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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