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兑换赃款案——赵飞全律师精准抗辩,核减涉案金额,减轻当事人刑罚

2026-02-20
【案件时间】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 【审理法院】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张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结识不明身份人员,对方引诱张某使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虚拟货币账户,协助将上游电信诈骗所得资金兑换为USDT虚拟货币,承诺每完成一笔交易支付相应手续费。张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无视资金来源的非法性,先后多次协助兑换资金,经查,其参与兑换的资金累计达230万元,个人获利8万元。
2025年10月,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专项行动中,发现张某的虚拟货币交易异常,随即对其立案侦查,当月张某被抓获归案。张某归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涉案金额的认定存在异议,认为其中部分资金并非犯罪所得。张某家属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急于寻找专业的掩隐罪律师为其辩护,经朋友推荐,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张某的一审辩护律师,家属表示,掩隐罪案件涉及虚拟货币,专业性极强,只有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才能精准把控案件要点。
作为专注于掩隐罪案件办理的专业律师,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针对虚拟货币相关案件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办案工作。由于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匿名性、跨境性等特点,资金流向难以追溯,给案件办理带来了较大难度。但赵飞全律师凭借多年办理掩隐罪案件的经验,熟练掌握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点,逐一梳理张某的每一笔虚拟货币交易记录。
赵飞全律师通过细致核查,发现张某的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存在合法来源,并非全部为上游诈骗赃款,且公安机关认定的230万元涉案金额中,有部分资金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形。为核实该事实,赵飞全律师多次前往公安机关、银行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机构调取证据,逐一比对资金流水、交易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涉案金额存在核减空间。
同时,赵飞全律师结合最新司法解释,针对张某的主观明知要件展开辩护,提出张某系初犯、偶犯,法律意识淡薄,对虚拟货币交易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且在上游人员刻意隐瞒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并非主动追求犯罪结果。此外,赵飞全律师还劝说张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8万元,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争取从宽处罚。
2026年1月,本案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掩隐罪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了辩护意见,提交了相关证据,重点论证了涉案金额的核减理由,结合最新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对张某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赵飞全律师提交的证据和辩护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认可了其关于涉案金额核减的观点,当庭调整了涉案金额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且涉案金额经核减后降至180万元,结合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张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4万元,较原有量刑建议减轻了六个月。
本案中,赵飞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核减涉案金额,减轻了刑罚,充分体现了专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也让当事人及家属深刻认识到,掩隐罪请律师,选择专业、负责的律师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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