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可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提起,可在立案侦查、起诉阶段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提起,亦可以不在刑事诉讼中提起,而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当提供附带民事诉讼状、相关证据资料等文书材料。
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但公检不予追究的案件。原告在提起自诉案件时,要提交刑事自诉状,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法院会开庭审理。法院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在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