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中的一个重要事情是子女归谁扶养的问题,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血,每个子女都希望能跟自己的子女生活在一起,陪伴子女健康成长。但是,若双方离婚,则一般只能由一方得到抚养权,跟子女生活在一起。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孩子十周岁以上的,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抚养费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抚育费最好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在离婚协议时可以约定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探视子女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