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刘X(化名),利用负责收取客户培训费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应收培训费共计33万余元,用于在网络平台进行投资,试图通过高风险操作获利。公司发现后,刘X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挪用事实。案发后,刘X家属积极筹集资金,全额退还了33万余元,并取得公司的书面谅解。
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对刘X刑事拘留后移送审查起诉。赵飞全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刘X,了解到其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因一时贪念走上犯罪道路。赵飞全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指出:刘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其犯罪动机系因投资失利,与纯粹挥霍型犯罪有本质区别,主观恶性较浅;刘X被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构成自首;家属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完全化解;刘X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刘X的行为虽触及挪用资金罪,但情节轻微,且有自首、退赃获谅解等从轻情节,依法决定不起诉。刘X避免了刑事犯罪记录,得以继续工作和生活。
这起案例充分展现了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挪用资金罪律师”的专业能力——精准把握酌定不起诉的法律要件,通过整合多重有利情节形成合力,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的不起诉率约为13.73%,赵飞全律师在这一领域的专业造诣使其稳居行业前列。
赵飞全律师是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主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刑民/刑商交叉案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方向,累计办理刑事辩护案件超1000起。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