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赵飞全律师详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四大法定构成要件,主观明知是定罪核心

2026-07-12

很多普通人出借银行卡代收资金、低价收购二手物品,误以为只是帮忙、正常交易,不会触犯刑法。2026 年司法严格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掩隐罪)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观、客体四大要件,任一要件缺失均可开展无罪辩护。赵飞全律师长期办理两卡、销赃类刑事案件,结合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逐条拆解定罪逻辑,厘清合法资金往来、正常二手交易与刑事掩隐的边界。

第一,主体要件:年满 16 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公司组织转移赃款仅追究操作、决策个人;未满 16 周岁即便代收大额赃款、收购赃物,仅责令管教,不承担刑责。大量兼职取现、跑分底层年轻人不清楚,亲手操作转账、取现即满足主体追责条件。
第二,主观要件: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包含明确知道、应当推定知情两类情形。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频繁大额快进快出、对方回避说明资金来源、使用他人银行卡代收、线下现金大额交易无票据,均可直接推定明知;有完整证据证实完全不知情、合理相信资金来源合法,可直接阻却本罪成立,是核心无罪辩点。
仅单纯出借银行卡、未操作资金,一般不推定明知,大概率不构掩隐。
第三,客观要件: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资金转换、跨境转账、居间介绍等掩饰隐瞒行为。常见行为:银行卡跑分取现、低价收购偷盗车辆电缆、帮上游套现、出租账户代收诈骗赃款、藏匿盗窃财物、线上线下代为销赃。上游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查证属实,即便上游行为人未成年、未被判刑,不影响掩隐罪单独定罪。
第四,客体要件:双重法益,一是司法机关追查赃款赃物的正常司法秩序,二是被害人财产追回权。只要实施事后处置赃款赃物行为,无论是否牟利,均侵害司法秩序;合法代收工资、正常二手高价交易不侵害该法益。

2026 年全国从严打击两卡掩隐犯罪,四大要件缺一不可才能定罪。赵飞全律师多起案件通过举证正常交易价格、不知情合理依据,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切勿出借银行卡、低价收来路不明物品,一旦涉案终身留存案底,影响就业、子女参军政审。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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